明法
- 拼音míng fǎ
- 注音ㄇ一ㄥˊ ㄈㄚˇ
- 詞性暫無詞性信息
- 組合暫無組合信息
詞語解釋
明法[ míng fǎ ]
⒈ ?使法令嚴(yán)明。明確的法令。明顯的規(guī)律。漢、唐、宋各代察舉人才及科舉取士的科目名稱。通曉法令。
引證解釋
⒈ ?使法令嚴(yán)明。
引《管子·幼官》:“明法審數(shù),立常備能則治?!?br />《韓非子·南面》:“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,無道得小人之信矣?!?/span>
⒉ ?明確的法令。
引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(jì)》:“普施明法,經(jīng)緯天下,永為儀則。”
漢 桓寬 《鹽鐵論·申韓》:“是以圣人審於是非,察於治亂,故設(shè)明法,陳嚴(yán)刑,防非矯邪,若隱括輔檠之正弧剌也。故水者火之備,法者止奸之禁也。”
⒊ ?通曉法令。
引《后漢書·郭賀傳》:“賀 能明法,累官, 建武 中為尚書令,在職六年,曉習(xí)故事,多所匡益?!?/span>
⒋ ?明顯的規(guī)律。
引《莊子·知北游》:“天地有大美而不言,四時(shí)有明法而不議,萬物有成理而不説?!?/span>
⒌ ?漢、唐、宋 各代察舉人才及科舉取士的科目名稱。 漢 建元 初令郡察人材,設(shè)四科,其三曰明習(xí)法令,為明法的開始。 唐 宋 科舉都有明法科。主要考試關(guān)于法令的知識(shí)。參閱《通典·選舉一》。
引《新唐書·選舉志上》:“其科之目,有秀才,有明經(jīng),有俊士,有進(jìn)士,有明法,有明字,有明算?!?br />《宋史·選舉志一》:“初,禮部貢士,設(shè)進(jìn)士……學(xué)究、明經(jīng)、明法等科?!?/span>
國語辭典
明法[ míng fǎ ]
⒈ ?彰明法治。
引《史記·卷六·秦始皇本紀(jì)》:「皇帝臨位,作制明法。」
⒉ ?自然的規(guī)律。
引《莊子·知北游》:「天地有大美而不言,四時(shí)有明法而不議,萬物有成理而不說。」
⒊ ?明的法令。
引《漢書·卷五二·韓安國傳》:「今大王列在諸侯,訹邪臣浮說,犯上禁,橈明法?!?/span>
明法的單字解釋
漢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筆畫 | 意思解釋 |
---|---|---|---|---|
明 | míng | 日 | 8畫 | 基本字義 明 míng(ㄇ一ㄥˊ) ⒈ ?亮,與“暗”相對(duì):明亮。明媚。明凈。明鑒(a.明鏡;b.指可為借鑒的明顯的前例;c.明察)。明滅。明眸。明艷。明星。明珠暗投(喻懷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參加壞團(tuán)伙,亦泛指珍貴的東西得不到賞識(shí))。 ⒉ ?清楚:明白。明顯。明晰。明了。明確。明朗。 ⒊ ?懂得,了解:明哲保身。不明事理。深明大義。 ⒋ ?公開,不隱蔽:明說。明講。明處。 ⒌ ?能夠看清事物:明察秋毫。耳聰目明。眼明手快。 ⒍ |
法 | fǎ | 氵 | 8畫 | 基本字義 法 fǎ(ㄈㄚˇ) ⒈ ?體現(xiàn)統(tǒng)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(guī)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(guī)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(chǎng)。法理。法紀(jì)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(duì)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(dú)立參與民事活動(dòng),享有民事權(quán)利和承擔(dān)法律義務(wù)的社會(huì)組織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憲法(國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遙法外。 ⒉ ?處理事物的手段:辦法。設(shè)法。手法。寫法。 ⒊ ?仿效:效法。 |
明法的近義詞
- 暫無近義詞信息
明法的反義詞
- 暫無反義詞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