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合
- 拼音pàn hé
- 注音ㄆㄢˋ ㄏㄜ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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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解釋
判合[ pàn hé ]
⒈ ?配合;兩半相合。特指兩性的結(jié)合。
引證解釋
⒈ ?配合;兩半相合。特指兩性的結(jié)合。
引《漢書·翟方進(jìn)傳》:“天地判合,乾坤序德。”
顏師古 注:“言 元帝 既有威德,太后又兆符應(yīng),則是天地乾坤夫妻之義相配合也?!?br />晉 葛洪 《抱樸子·弭訟》:“人綱始於夫婦,判合擬乎二儀?!?br />《南史·顧協(xié)傳》:“﹝ 顧協(xié) ﹞少時(shí)將娉舅息女,未成昏而 協(xié) 母亡,免喪后不復(fù)娶。年六十餘,此女猶未他適, 協(xié) 義而迎之。晚雖判合,卒無胤嗣。”
康有為 《大同書》己部第一章:“后圣有作,患人之爭,因人之情,制禮以崇之,凡兩家判合者,以儷皮通其儀,為酒食召其親友而號告之,高張其事以定其名分,為使人勿亂之也,於是夫婦之義成矣?!?/span>
判合的單字解釋
漢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筆畫 | 意思解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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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 | pàn | 刂 | 7畫 | 基本字義 判 pàn(ㄆㄢˋ) ⒈ ?區(qū)別,分辨,斷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據(jù)。判讀(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)。判斷。 ⒉ ?分開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兩人。判若鴻溝。 ⒊ ?評定:裁判。談判。判卷子。 ⒋ ?司法機(jī)關(guān)對案件的裁決:判詞。判決。判案。 ⒌ ?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國唐、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,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 異體字 拚 牉 漢英互譯 decide、distinguish、judge、obvio |
合 | hé gě | 口 | 6畫 | 基本字義 合 hé(ㄏㄜˊ) ⒈ ?閉,對攏:合眼。合抱。珠連璧合。貌合神離。 ⒉ ?聚集:合力。合辦。合股。合資。 ⒊ ?不違背,一事物與另一事物相應(yīng)或相符:合格。合法。情投意合。 ⒋ ?應(yīng)該:合該。合當(dāng)?!拔恼潞蠟闀r(shí)而著,詩歌合為時(shí)而作”。 ⒌ ?總共,全:合家歡樂。 ⒍ ?計(jì),折算:合多少錢。 ⒎ ?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,相當(dāng)于簡譜中的低音“5”。 其他字義 合 gě(ㄍㄜˇ) ⒈ ?中國市制容量單位,一升的十分之一。 ⒉ ?舊時(shí)量糧 |
判合的近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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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合的反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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