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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景年,字遐螄,哲宗元祐時人,曾官祠部員外郎(《宋詩紀事補遺》卷二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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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嗣宗,莆田(今屬福建)人(清乾隆《莆田縣志》卷一二)。嗣先兄。神宗熙寧六年(一○七三)進士。官閩清縣尉。事見清乾隆《福建通志》卷三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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閻孝忠,字資道,開封(今屬河南)人(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卷六),一說汶陽人(《蘭亭考》卷七)?;兆谛土辏ㄒ灰欢模?,提舉荊湖南路鹽香茶礬事(《宋會要輯稿》食貨三二之一五)。七年,為駕部員外郎、直秘閣。高宗建炎二年(一一二八),知蔡州。今錄詩三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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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奇仲,名不詳。與劉子翚有唱和(《屏山集》卷二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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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宗淳祐六年(一二四六)御史李昴英以上疏劾史嵩之罷,三學諸生有詩送行。事見《文溪集》卷首李春叟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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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充,字若虛,益州成都人。家素豪盛,少以聲酒自娛,不樂從宦。邑人敦迫赴舉,至京師,有名場屋間。雍熙中,天府、禮部奏名皆為進士之冠,廷試擢甲科,釋褐孟州觀察推官,就改掌書記。景德中,與趙安仁同知貢舉,改工部、刑部郎中。大中祥符六年,以足疾不任朝謁,出權西京留守御史臺,旋以本官分司,卒,年七十。性曠達,善談謔,澹于榮利,自號「中庸子」。上頗熟其名,以疾故不登詞職。臨終自為墓志。有集二十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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盧篆,莆田(今屬福建)人。孝宗乾道二年(一一六六)進士。官封州教授。事見清乾隆《莆田縣志》卷一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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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舒州人,字元中。哲宗元祐三年進士。工書。善論人物。與李公麟、李亮工共為山澤之游,號龍眠三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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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998—1078)保州保塞人,字仲章。以父任為將作監(jiān)主簿,監(jiān)并州倉。仁宗天圣中上書請章獻太后還政,仁宗親政,擢為右正言。仁宗謀廢郭后,渙與范仲淹等伏闕爭之,不果。坐事黜通判磁州、知遼州。奉使通河西唂氏,加直昭文館,歷知滄、保、登、邢諸州,累遷鎮(zhèn)寧軍節(jié)度觀察留后。神宗熙寧中召還為工部尚書致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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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祖璿,號野庵,洪州(今江西南昌)人。住隆興府石亭寺。為南岳下十六世,大溈月庵善果禪師法嗣?!都翁┢諢翡洝肪矶?、《五燈會元》卷二○有傳。今錄詩八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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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靚,杭州營妓。今錄詩二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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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961—1040)益都人,徒居曹州,字穆之。登進士第。為寇準所知。數典刑獄,累知審刑院。曾建言州郡疑獄及情可憫者處死刑須經復奏獲準,方得施行。性精巧,曾造指南車、記里鼓車及欹器以獻;又創(chuàng)記時蓮花漏法,世稱精密。喜為詩。工畫山水,尤擅古木折竹。曾在知明州任上繪《海潮圖》,著《海潮論》。官至禮部侍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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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道英,泉州(今屬福建)人。俗姓胡。覺照子琦禪師法嗣(《補續(xù)高僧傳》卷八)。今錄詩二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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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炎,真宗朝人,曾為節(jié)度判官(《苕溪漁隱叢話》前集卷五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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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過是宋代人,字改之,號梅心,廬陵人,中寶祐三年乙卯解試。有詞一首《步蟾宮·東風又送酴醿信》,見《絕妙好詞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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汀州長汀人,字習之。真宗咸平三年進士。以文章為陳堯咨推重,屢加薦引,官終開封府判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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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淑(一○二五~一○八○),臨川(今屬江西)人。安石妹。年十四,嫁比部郎中張奎。博聞強記,工詩善畫。神宗元豐三年卒,年五十六。封長安縣太君。事見《臨川集》卷九九《王氏墓志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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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善暹,臨江軍(今江西樟樹)人。重顯弟子,初住雪竇,后住開先寺(《宋詩紀事》卷九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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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甫渙,字致遠,開封(今屬河南)人。道士?;兆谡统跤魏馍?,棲凌虛臺會真觀,稱衡山野人。召赴闕,居太一宮高士寮,后乞還山。事見《宋詩紀事補遺》卷九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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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宏甫,有《齊瑟錄》,吳泳為之序(《鶴林集》卷三六《齊瑟錄序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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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狐挺(991一1058),字憲周,山陽(今江蘇淮安)人。北宋大臣。仁宗天圣五年(1027)進士,初仕吉州軍事推官,遷荊南府節(jié)度掌書記,藍鄂州茶場。擢通判延州,知彭州,改提點兩浙路刑獄公事,后又知秀州、單州。嘉祐三年卒,年六十七。事見《西臺集》卷一二《令狐公墓志銘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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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旦(955-1034年),渤海(今山東惠民)人,字周父,喜讀書,少有才學,善于文辭。北宋太宗大平興國三年(978)戊寅科狀元。后因上《河平頌》,議論時政,忤怒太宗,貶為殿中丞。后來,胡旦又上《平燕議》,建議出兵收復燕云十六州,受太宗賞識,起為左補闕,復值史館,遷修撰,以尚書戶部員外郎身份知制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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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人。理宗淳祐十年累官知襄陽,固守十年之久,屢蒙獎諭。景定元年徙知江陵,移廬州。度宗咸淳間官至湖北制置使守江陵。恭帝德祐元年降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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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僩,字子寬,號月塘(《詩淵》)。理宗淳祐三年(一二四三)為安溪尉(明嘉靖《安溪縣志》卷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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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晉江人,字次姚。哲宗元符三年進士。工詩文,尤精天文象數。嘗侍父官惠州,時蘇軾謫惠,因從之游。與李邴亦相唱和。官至朝請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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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州海陽人,字厚中。哲宗紹圣四年進士。初為循州戶曹,改知程鄉(xiāng)。歲旱,州督租如故,允力爭,得免。權知化州,吳川鹽戶有蓄戎器而被定盜罪者,允為辨其冤,全活五十余人。后除新、循二州不赴,卒于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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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琦,字景韓,崇安(今福建武夷山市)人。會宋祚式微,隱居不仕,筑靜可堂于武夷山南,日與徐幾游。有《滄浪集》一卷,已佚。事見清嘉慶《崇安縣志》卷八、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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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諭,字義翁,福州福清(今屬福建)人。哲宗元祐六年(一○九一)進士。官終朝奉大夫。事見宋《淳熙三山志》卷二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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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大辯,樂清(今屬浙江)人。孝宗隆興元年(一一六三),主管刑部架閣文字(《宋會要輯稿》選舉二○之一五)。乾道二年(一一六六),為宗正寺主簿(同上書選舉二○之一八)。淳熙六年(一一七九),由知安豐軍放罷(同上書職官七二之二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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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109—1177)杭州臨安人,徙臺州臨海,字處和。錢忱子。以恩補官。高宗紹興間知臨安府,權戶部侍郎兼樞密都承旨,經畫用楮為幣,分為六務,出納有法。孝宗時符離之役戰(zhàn)敗,附湯思退倡和議。為淮東宣諭使,入奏詆張浚主戰(zhàn)。累進參知政事兼權知樞密院事,謀相位甚急。后以婿鄧王立為太子,引嫌提舉洞霄宮。起知寧國、紹興府,因籍人財產至六十萬緡,復與祠。卒謚忠肅。有《諸史提要》。